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警方支招防“碰瓷”
发布时间:2013-11-09 22:15:43作者:昆明长安网来源:

   车行路上,小擦小碰在所难免,但“碰瓷”现象最近频繁出现,一些骑自行车的人“赖上”了轿车司机,这让不少遇到过“碰瓷”的司机心有余悸。

  回想起几天前的交通事故,薛女士感觉有些蹊跷。事发当天,她驾驶小轿车沿滇缅大道由北向南驶入西站立交桥底层时,一辆自行车突然从她的左前方冲出,并直接撞在车的左前侧。薛女士急忙下车看,男子称右脚受伤。因担心延误治疗,薛女士带上该男子到就近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男子右踝关节有陈旧伤并出现溃烂,需重新植皮才能治愈。“受伤”男子并不关心伤情,而是主动要求不报警,缠着薛女士要求赔偿2000元钱“私了”,薛女士最终选择了报警。

  调查中,该男子主动要求民警不要处理,要与驾驶员协商解决,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只说自己叫施汝金,1987年生,会泽人。民警对其身份进行核查,发现名字与本人不符。询问期间,该男子极不配合,陈述事故经过颠三倒四,更出人意料的是,男子竟称伤好了,不要驾驶人赔钱,也不要交警处理。种种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最终,该男子说出真实姓名,民警进行比对发现,在以往受理的交通事故“碰瓷”人员中,此人已有7 次“碰瓷”记录。

  警方提示,“碰瓷”通常有两类,即人体“碰瓷”和车辆“碰瓷”。前者一般表现为:明明车速不快,被撞后却表现出异常的反应,或出现奇怪的“受伤”现象。后者一般表现为:路上行驶的车辆时快时慢,或者频繁更换行车道,有时还会来个紧急刹车,更有甚者购买二手豪车“碰瓷”,往往抓住受害车主面对豪车的胆怯心理行骗。警方建议,不小心遇到交通事故时,市民一定要报警处理,敲诈者往往是抓住司机怕麻烦的心理,但看到司机报警,部分作案人会选择放弃“索赔”。同时,希望车主们能规范行驶,行驶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集中精力,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