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法院商会调解室工作初见成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神,官渡区委政法委积极牵头官渡区政法各部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及时拟订了《官渡区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13年7月9日,牵头组织官渡区人民法院、官渡区工商联等部门在官渡区人民法院设立了云南省法院系统首家商会调解室——“官渡区商会调解室”。此举是官渡区强化能动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填补了官渡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在商事领域的部分空缺,通过加强对商会调解组织的指导及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商会法律系列讲座活动,着眼于搭建与区工商联、驻区民营企业沟通反馈平台,立足于引导民营企业及时预防、化解法律风险和促进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两项机制共同促进了民营经济诚信体系的构建,有力推动了官渡区经济的发展。
官渡区商会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共接受民商事案件咨询468件、接受委托调解272件,调解成功260件,调解率达95.58%,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也正结合自身职能,采取不同举措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