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三大建设

官渡区人民法院召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3-06 15:35:16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
官渡区人民法院召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014年2月26日上午,官渡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敏同志对全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区委第十四督导组组长尚慧丽出席会议并就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指导意见,督导组副组长张钰蕾和组员张学峰,院党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区法院全体干警和离退休党员干部等129人参加了会议。
  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敏作动员讲话,她从“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联系实际,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三个方面,对活动进行了整体部署。
       孙敏院长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广大干警要深刻领会活动精神,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的负责人要作好表率,在活动中要统筹安排协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教育实践活动摆到突出位置,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改进司法作风活动、推进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提升、与完成本职岗位工作等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使活动的各个环节、各项措施都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切实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区委第十四督导组组长尚慧丽首先就区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并就区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样;第二,要抓住各个重要环节,细化做实各项规定动作,做好创新自选动作,采取过硬措施,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探索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对人民法院需要改进的工作一项项认真研究,一件件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收到实效,着力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第三,区委督导组将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忠诚履职,积极作为,扎实做好督导工作。会后,督导组与部分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及一般干警代表共33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听取了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