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法院、官渡检察院
联合举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
2014年3月5日上午,官渡区法院、官渡区检察院联合举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省高院研究室尹波主任,新闻办牛光新副主任,市中院研究室冯丽萍副主任,官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敏,党组成员、副院长吕磊,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邵国仲,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蔡红,官渡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轶迅,副检察长袁纪文,民行科科长郭坚以及省高院、市中院、官渡法院的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首先由官渡法院邵国仲局长简要介绍了官渡区法、检两院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基本情况。邵局长指出,官渡区法、检两院于2008年8月26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此举系新《民诉法》颁布实施前官渡法、检两院联合开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此次出台的《关于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2008年建立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是官渡区法、检两院在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项阶段性成果,随着该项制度的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将朝着更规范、有序、深入的方向发展。
袁副检察长介绍了区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袁副检察长指出,自2008年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以来,有效规范了执行行为,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质量。《实施意见》的实施,将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是对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的有力支持。区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健全制度,切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责任,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随后,孙院长和傅检察长共同会签了《实施意见》。最后,参会人员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交流了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调研座谈会。首先由区法院汇报了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调研工作的基本情况。随后,与会领导分别对区法院的调研工作进行了指导。最后,孙院长代表官渡法院对与会领导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孙院长表示官渡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并将调研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好调研服务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