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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法院开展“庭审走近民众”阳光 司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4-08-22 15:25:04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

官渡法院开展“庭审走近民众”阳光

司法活动

  2014年6月30日上午,在官渡区法院官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官渡区法院班子成员、龙马社区居民到庭旁听庭审,并通过内网进行庭审网络直播,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昆明电台、都市时报、生活新报、春城晚报等多家媒体到场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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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原告赵红霞、旷建于2014年1月28日与被告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最终结算单》,确认被告欠原告钢材尾款100万元,双方达成约定,被告向原告支付现金60万元,并将一台丰田皇冠轿车作价40万元转让给原告。事后经专业机构评估,该车价值仅为8.1万元。原告以受到胁迫与被告签下显失公平的最终结算单为由,诉请法院要求撤销原、被告签订的《最终结算单》,被告支付原告钢材尾款40万元。本案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单》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该案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涉及合同签订的意思表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具有一定普遍性和教育意义。

  在此次“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中,官渡区法院利用数字化庭审系统,通过远程庭审网络直播,进一步完善官渡区法院司法公开平台,邀请民众旁听庭审,让民众零距离、无障碍走近法院,了解审判、监督审判,让案件审理与法制宣传同步进行,提升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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