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
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1月13日,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王俊斌出席会议并就做好2015年见义勇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刘文义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祝建昆对2014年见义勇为工作情况及基金会收支情况作工作报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4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基金会理事会各理事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见义勇为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健全机构,加强了见义勇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工作,组织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推选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推动健全了12个县(区)见义勇为协会,为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制度,加强了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组织修订了《昆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办法》,并以政府第80号公告正式颁布施行,进一步规范了见义勇为的申报确认、表彰奖励和优抚救助工作。三是规范程序,加大了见义勇为表彰力度。成立了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制定出台了《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议事规则》。组织开展了2015年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推荐市人民政府表彰2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1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推荐上报省人民政府表彰6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四是完善政策,落实了见义勇为优抚保障。组织开展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申报烈士工作, 8名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被评为革命烈士。组织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的慰问及疗养。协调办理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中考加分和高考加分。组织实施海航见义勇为安居工程项目,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住房困难。五是宣传募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组织参加了云南 “十大法制人物评选”活动,积极开展资金募集工作,加强基金会管理,规范基金的日常管理。
会议指出,2015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深化法治昆明平安昆明建设,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见义勇为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昆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议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见义勇为人员的申报、认定和表彰奖励程序,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二要进一步加大见义勇为宣传表彰力度。以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为载体,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对见义勇为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积极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要进一步强化见义勇为优抚保障工作。认真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救治、烈士评定、授予荣誉、抚恤优待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档案,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四要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资金募集管理。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会职能优势,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建立健全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制度,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强大合力,不断推动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壮大。五要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机构建设。健全完善见义勇为基金会建设,切实提高见义勇为工作机构保障能力。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内容,与年度综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见义勇为工作落实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理事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抓好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各理事单位要及时组织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好会议精神,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工作,积极支持见义勇工作。二是要锐意改革创新,推动见义勇为与时俱进。各理事会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见义勇为工作机制,提升见义勇为法治化水平。三是要突出重点,强化各项措施部署落实。各理事会单位要加大见义勇为宣传表彰力度,完善见义勇为优抚保障工作,加强见义勇为资金募集管理,规范见义勇为机构建设,促进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