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
一起涉民生群体性诉讼案件
2015年3月6日,134名官渡区环卫工人诉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经官渡法院民三庭干警历时近两个月,先后七次调处,最终调解结案。一起可能影响官渡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纠纷,得以和解平息。
2015年1月,官渡区134名环卫工人因不服仲裁裁决,先后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诉讼请求金额共计300余万元。
该批案件人数众多,涉案标的大,加上春节临近,原告们要求迫切,情绪激动,处理时稍有不慎,即会使双方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鉴于该批案件的复杂敏感,受理案件后,民三庭负责同志立即向官渡法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孙敏院长和分管的缪宇副院长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民三庭加强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联系,稳定双方尤其是原告方的情绪,努力调解促和。按此要求,民三庭付宗学庭长及两名审判人员立即组成合议庭与被告景明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得到了景明公司的积极配合,同时对134名原告的入离职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数额等细节进行认真核对。在此基础上,合议庭成员分工负责,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先后七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协商,用公正、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全面、耐心的释法析理,经过近两个月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成功调解此批案件。2015年3月6日,在合议庭承办法官的主持下,134名环卫工人与景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民三庭将及时组织全庭人员在一周内将制作好的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新年伊始,134件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众多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也及时化解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