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法院开展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为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宣传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制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2日至15日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在此次系列活动中,官渡区法院于3月12日至3月13日通过电话与网络在线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消费者支招。3月14日,官渡区法院板桥法庭副庭
长李涛作为昆明市图书馆举办的“春秋十讲”的演讲嘉宾为读者们带来了一堂名为《厌讼与斤斤计较—社会视角下权力观念》的精彩讲座,借此契机,还组织了干警到昆明市图书馆为读者们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咨询”活动,热情、细致地为到场读者讲解法律知识,受到了读者们的广泛好评。在3月15日当天,系列活动推向高潮,上午10点,由官渡区工商局牵头,联合官渡区法院开展的“3•15”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在西山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举行,此次集中销毁活动,不仅表明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分子进行震慑。活动当天,区法院还安排了资深法官到新螺蛳湾商贸城及官渡古镇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放置普法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展台,向群众发放消费者维权法律宣传手册,并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群众介绍各类消费陷阱及预防措施,引导广大群众采取的正确方式和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此次“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下工夫,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接受群众咨询82次。通过此类便民、利民的法律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官
渡区法院在以实际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