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
为了进一步增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3月13日,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召集新任命的2名党组成员、6名实职副科领导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内容对大家履职提出了严格的纪律作风要求。
区检察院检察长傅轶迅主持,首先由纪检组组长张洪向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提问:一是如何理解和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部门负责人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谈谈对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有何建议和意见?
接着副检察长赵云争从队伍建设、干部管理、选人用人的角度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在工作中要有感恩之心,要意识到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离不开自身的努力、组织的信任、同事的支持;二是要准确站位、真抓时干,甘于奉献,把党组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团结关心同事,树立好自身的形象。才能将党组的权威树立起来,上下政令才会畅通。
随后,官渡区检察院检察长傅轶迅对8名中层干部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强调新上任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干净担当,处理好四个关系问题:一是干事问题。要求作为领导要带头干工作,按照上级院和党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多创佳绩。二是处理部门与部门的关系问题。要做好表率,部门之间不插事,分清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各司其职,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三是朋友与同事的关系要分清。同事之间要处成革命的好朋友,不搞小团伙,有困难找组织,有问题直接向组织反映。四是对纪检部门的支持问题。纪律作风无小事,十八大以后要求越来越严格,领导干部向组织申报的材料一定要真实,这是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要管好自己和干警的配偶及子女。同时,对纪检监察近几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认真查处了案件,二是关心爱护干部,为干部澄清冤假不实之事,保障了检察队伍健康向前走。
最后,8名中层干部作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要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在新的岗位上带头努力工作,大胆创新,履行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站好自己的位置,严于律已,管好身边的人,团结同事干好工作。会后,8名领导干部签定了《廉政承诺书》。
加强对新任、转任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是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三谈两述”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教育爱护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体现了党组对领导干部任免的制度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