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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人民法院五项措施 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推进
发布时间:2015-05-13 10:03:48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官渡长安网

官渡区人民法院五项措施

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推进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按照中央及上级法院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五项措施全力保障立案登记制顺利推进。 

一、领导高度重视。区法院组织召开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度的有关精神,成立立案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立案登记制实施方案及具体措施,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研判,做好预案,确保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杜绝推诿立案、拖延立案等现象,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组织学习培训。组织立案庭人员学习立案登记制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通过视频学习及专家讲座,六次组织全庭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及研讨,重点对立案登记相关制度的立法背景及具体规定接受培训,使全庭人员转变观念,在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由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

三、加强立案配套措施。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增加的工作量,一方面加强立案窗口人员配置,充实诉讼服务中心力量;另一方面制定导诉、材料转接、接访等配套工作制度,同时制作立案登记制宣传材料摆放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大厅,制作九块涉及立案登记制的宣传栏在立案大厅上墙公示,并制作了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立案材料接收凭证、立案通知书等文书样式供群众查阅,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和便捷。

四、强化服务意识。要求立案窗口人员本着为民服务理念,对来访及立案群众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对不能书写诉状的,立案庭人员做到将其口头提出的请求记为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同时在立案大厅为当事人提供诉状样本及笔和书写台,方便群众诉讼。

五、注重宣传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加大立案登记制的宣传报道,并充分利用法院宣传栏,官方微信微博、信息简报等自媒体大力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义、实施方案及做法,避免群众对制度产生误读,引导群众正确立案。向前来咨询和立案的群众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宣传立案登记制的知识,努力为该项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月4日上午,省高院常务副院长杨为栋,市中院院长罗朝峰一行莅临我院现场督导实施立案登记制情况。立案登记制实施首个工作日,立案庭接待当事人107人(次),登记案件58件(行政诉讼和自诉案件各1件,执行案件6件,其余均为民事案件),当场立案47件,因不符合立案条件自愿退回材料6件,需补充材料4件(已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1件收件后待决定。5月5日当场登记立案的情况:执行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民事案件35件,未当场立案8件均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云南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都市时报、春城晚报记者到区法院采访立案登记工作实况,并对立案的部分当事人进行调查采访。5月5日,春城晚报A07版,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民生关注》等栏目均对官渡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工作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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