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
案件评查工作
按照区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15年官渡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官政法〔2015〕19号)的相关要求,2015年5月20日,官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本年度现阶段已经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6月25日经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开会,研究将2015年已结案的案件,作为本次案件评查的范围,并确定了4件不同案件类型的案件作为拟评查的案件,从执法思想是否端正、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评查。
此次共评查随即抽取已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4卷,分别是民字16号、民字37号、刑字34号、刑字146号。评查小组针对上述法律援助案卷,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对承办案件认真负责。二是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案件的起因、经过、后果等事实叙述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准备很充分,并无遗漏。三是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是合法有效的,使用法律并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准确充分。四、实体处理合法合理,对当事人公平对待。五、法律文书并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很齐全,文字并无差错。案件办理的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针对评查中发现的个别案件阅卷笔录、结案报告等材料过于简单的问题,评查小组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办案人员明确表态今后一定要记清、记详细各类案件的问卷笔录和结案报告。
此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标准,今后将继续采取查阅案卷、电话督导、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全面掌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进程,引导援助律师规范运用法律,维护受援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