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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与区法院联合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30 11:13:35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官渡长安网

区纪委与区法院联合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为强化官渡区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在构建惩治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7日上午以公开审理原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永琦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形式,与区纪委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警示活动,官渡区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20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刘永琦利用担任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便利,帮助请托人陈纯学获得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云溪片区二期拆迁改造项目“中闸社区四组”标段的相关工程,后收受陈纯学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0万元(该款项已退回,现扣押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永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一、被告人刘永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六万元。二、涉案赃款60万元,依法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现该案仍在上诉期。

    此次庭审,使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全程了解了案件审理过程,通过对案件起因的分析,对案件事实的还原和违法人员的忏悔发挥了以案示警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庭审间隙组织观看官渡区拍摄的职务犯罪案例微电影,并在庭审结束后由审判长马军根据案情进行了以案释法廉政教育宣讲。

     中共官渡区纪委书记谭先权在庭审结束后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区属各部门领导干部以案为鉴,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要树立廉政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带头践行“一岗双责”,做到带好队伍、管好人员、踏实工作,恪守廉洁底线。活动结束后,谭先权书记视察了区法院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给予了支持和肯定并提出宝贵意见,希望区法院继续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运用好廉政教育基地平台开展好警示教育,为官渡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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