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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起纠纷、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发布时间:2015-09-11 11:19:25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官渡长安网

 

 

酒后滋事起纠纷、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蔡某7月24日到永平路上的一酒店入住,之前因喝醉酒在登记办理入住手续时与服务员发生了口角和争执后,用脚踢坏了该酒店的电脑显示器,酒店保安王某在制止蔡某的行为时,双方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导致蔡某受伤。经医院确诊为轻微伤,经过两周的治疗,产生医药费5000多元,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持一词,互不相让,在讨要相关费用无果的情况下,蔡某报警,太和派出所接警和作初步了解事发经过后,将此纠纷交由该所联调室作调解处理。

调解员受理纠纷后,于8月17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蔡某要求该酒店的保安王某承担全部医药费及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一万元,当事人王某认为蔡某酒后滋事,且造成了酒店的财物损坏,作为在酒店工作的保安有责任制止,在双方拉扯的过程中是很难避免伤害的,蔡某属于闹事者,王某不同意承担任何费用,同时要求蔡某赔偿酒店的电脑损坏费及个人的伤情费。调解员听了双方的诉求,前往涉事酒店看过监控后认为此次纠纷是因蔡某酒后滋事造成的,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电脑损坏等费用;酒店保安王某在制止中造成了对方的伤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了调解员的建议,由酒店及保安人员一次性赔偿给蔡某4000元,作为纠纷的一次性了断。这起因酒后滋事的矛盾纠纷经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调处,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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