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引纠纷 司法调处解难题
2015年12月5日晚22时许在金马悦城,货主张某某请杨某某的福彩搬家公司帮助卸冰柜,吊车司机将冰柜由车上吊下后,指挥人员便叫装卸工将钢绳解开,当装卸工罗某某等人正在解钢绳尚未解完,吊车司机便急于收绳,导致冰柜倾倒,砸到装卸工罗某某的右小腿,造成骨折,工友当即将罗某某送到医院医治。经半个月的治疗后,罗某某伤情好转,他便找到货主张某某要求赔偿他前、后期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8万元,以便回家继续治疗。因此次伤害事故涉及到几方责任人,大家一致认同通过司法调解协调解决。
12月21日,几方当事人应约一起来到曙光派出所联调室申请调解。由于该起事故属意外伤害,对罗某某造成的伤害较大,赔偿是肯定的,至于怎么赔偿,各方应赔偿多少,必须划分各方的责任大小,按其来决定赔偿金额的多少,大家认为罗某某提出的8万元赔偿要求过高,调解员在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后,几经协调,在征得罗某某的同意后,最终认定在这起伤害事故中,吊车司机杨某某应承担主要责任,福彩搬家公司杨某某应承担第二责任,其次是货主张某某应承担第三责任;由吊车司机杨某某赔偿罗某某39600元,搬家公司老板杨某某赔偿17400元,货主张某某赔偿8000元,以上三方共同赔偿罗某某前、后期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计65000元。这一赔偿金额在得到伤者罗某某的认可后,当事人四方共同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各方当场履行了赔偿手续,纠纷得以较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