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对我区申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
法所建设的吴井司法所进行检查
2016年7月4日,昆明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继华带领市局基层工作处同志组成的检查组一行,对官渡区吴井司法所申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区司法局局长李吉明、副局长孙杰、吴井街道党工委书记陈东昆等同志迎接了检查组的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司法所的人员配备情况及硬件设施进行了解,又对该所“四室一站”及上墙相关工作制度等进行了实地察看,随后,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工作汇报。首先,吴井街道党工委书记陈东昆同志向检查组介绍了吴井街道的基本情况,他说吴井街道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推进加快,在带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许多社会矛盾,维稳压力增大;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街道十分支持、重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司法所工作也充分肯定。接着,官渡区司法局局长李吉明同志对司法局在司法所建设工作中所作的工作及创新工作进行了说明,对吴井司法所近三年来的总体工作情况向市司法局检查组一行做了相关介绍。之后,吴井司法所所长李瑛同志向检查组详细介绍了吴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及创建工作的准备情况,她从司法所基本人员配备情况、专职编制落实情况、司法所日常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还着重介绍了吴井司法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上的突出做法及成就。 最后,市司法局检查组对吴井司法所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所做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同,并就下步工作如何开展创建工作进行了指导。李继华要求:第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应当按照创建的评分标准严格进行,一一对应评分标准进行创建,及时查缺补漏。要做到标识、标牌清晰,规范。第二,应当对司法所开展的创新工作及时总结,做到工作全面、重点突出。
下步,吴井司法所将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要求和市检查组所提要求,进行完善、整改,圆满完成云南省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