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公证携手化解 离婚纠纷案结事了
——法院家事审判庭与东骏公证处联合调处两起离婚纠纷案件
离婚纠纷案件在家事类型的案件中占了绝大多数,因双方当事人矛盾大、积怨深,诉到法院后,调解存在一定难度。但原告常某诉被告何某某离婚纠纷及原告郝某某诉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两起案件,本院受理后,通过关上法庭家事审判合议庭与东骏公证处庭前调解,很快打开了局面,化解了难题。
这两件案件经过法官与公证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查明了以下案情:原告常某诉被告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均系再婚,家庭关系较为复杂。二人婚后,夫妻矛盾分歧大且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两人矛盾纠纷之中,使两人的积怨越来越深,原告此次系二次起诉离婚;原告郝某某诉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系上门女婿,婚后被告长期不归家,对家庭不管不顾,夫妻感情破裂,且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较大分歧。
在布置温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内,在法官与公证处人员“拉家常、品茶香、忆往事”的“三步曲”情与法融汇的调解下,两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协议,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均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告常某诉被告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常某当场将协议好的25000元补偿金交给被告何某某;原告郝某某诉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也承诺于本周五将补偿金150000元交给被告。至此,通过关上法庭与公证处的共同努力,使得两起离婚纠纷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结果十分满意。
人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又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法院,以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着眼家事审判中隐藏的“情感”因素,创设诉讼公证协同机制,处处体现法院人文关怀,坚持调解回访促和谐,在家事公证领域形成具有特色制度的理论支持和可行性的实践做法,为高效快捷化解家事案件纠纷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