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街道司法所为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解除社区矫正手续
2016年9月22日,官渡街道司法所为社矫对象刘某和潘某举行了解矫仪式。司法所所长、社矫人员参加了这次的解矫仪式。司法所所长介绍了服刑人员刘某和潘某个人基本情况及服刑几个月以来的表现,认为其在社区服刑期间态度良好,认识错误并深刻反省,依法宣布对其解除社区矫正。接着,社矫工作者宣读了《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解矫后的刘某将被纳入安置帮教对象范畴,潘某将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安置帮教。
刘某和潘某在解矫后表示:司法所的教育使自己深刻反省所犯的错误,以后一定会遵守国家法律制度,绝不再抱着侥幸心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以实际行动为社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