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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长”同庭审案,引领司法新常态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16-11-14 09:58:22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官渡长安网

两长”同庭审案,引领司法新常态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11月1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官渡法院第十三法庭,随着一声神圣的法槌声响起,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式开庭审理。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危险驾驶罪庭审,是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今年已受理的21000多件案件中的一件。但与往常不同的是,本案由官渡区人民法院院长孙敏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轶迅出庭支持公诉。这是今年司法改革之后,官渡区人民法院、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两长”第一次同时出庭。

2015年11月18日晚,被告人计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造成交通事故并致方某某受伤。经查,计某某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过程中,酒精含量在250毫克/100毫升(乙醇/血)以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严重醉酒驾车,且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遂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傅轶迅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举证,被告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审判员孙敏在全面听取公诉人和被告人诉辩主张的基础上,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计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此次官渡区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同时出庭,是响应司法体制改革号召,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的有效举措和重要体现,也是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在官渡区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这是院长孙敏今年开庭审理的第三起案件,通过充分发挥院领导的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释放优质审判资源,疏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对提升办理案件的质量、落实司法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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