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接待日纪实
为严格执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年4月6日上午九时,官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栋同志准时到诉讼服务执行窗口,接待来访执行案件当事人。
一位长期信访的执行申请人向周局长反映案件长期未执行完毕、协助义务人违法将被执行人款项发放给他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周栋同志认真听取了案件情况,查看了反映材料,当即答复,与案件执行员核实情况后,及时将案件处理意见回复当事人,如情况属实,对违法行为一定会依法处罚。
得知今天是第一个执行局局长接待日后,前来反映情况的当事人如人潮涌,咨询内容也多样化,周栋同志都一一耐心作答,当事人也对结果表示满意。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从本月起,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局局长须于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在诉讼服务执行窗口或者接待场所接待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
同时,在4月15日之前区法院还将在辖区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执行局局长的办公电话,扩大执行监督效力,加强执行工作力度,缩短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破解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