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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人民法院院长晏晖在“示范庭审”活动中当庭宣判一起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08 14:54:26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官渡长安网

官渡区人民法院院长晏晖在“示范庭审”活动中当庭宣判一起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201791下午,区法院院长晏晖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朱超、人民陪审员张宝宽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和蓉参加庭审履行职责,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张某某、洪某涉嫌犯敲诈勒索以及蒋某、杨某某涉嫌犯合同诈骗案件,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

在审判过程中,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经评议后,当庭对张某某、洪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洪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蒋某、杨某某涉嫌犯合同诈骗案件择日宣判。

院长带头开展庭审规范化示范庭审活动,为区法院全体干警作出了表率,官渡区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在庭审观摩中得到了学习锻炼,有力促进官渡法院庭审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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