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法院召开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
2017年12月7日下午,省高院、省司法厅共同举办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官渡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对我省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省高院副院长刘宁笙,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瑾,以及涉及的相关部门及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童晓宁主持。
会上宣读了省高院、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能〔2017〕68号文件的通知》,参会的5个州市的8家人民法院和7家公证机构围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工作进行了探讨,首先由开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单位代表昆明中院方晨石专委、官渡法院晏晖院长、西山法院付锡勇院长,明信公证处段伟主任、国信公证处陶泓主任等作了交流发言,区法院院长晏晖同志围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背景缘由,敢为人先探索,助力缓解人案矛盾,健全规则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发挥资源优势,拓展对接机制,首创精神发力,“官渡样本”初具及下步工作思路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大理市人民法院张宁院长、大理州沧洱公证处负责人高艳梅做表态性发言。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瑾同志在会上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二是正确定位,依法履职;三是发挥优势,突出重点; 四是搭建平台,规范管理。
最后,刘宁笙副院长就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提出了四方面的意见:一是抓认识提高,促试点工作全面发展; 二是抓工作调研,促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三是抓制度建设,促试点工作全面规范;四是抓经费落实,促试点工作持续发展。
官渡区人民法院将按照《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发挥好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继续巩固成果,持续抓好平台规范建设,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深度和广度,力促化解矛盾纠纷再开新路径,再获新经验,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