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赴东骏公证处
对规范执业行为进行实地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切实提高公证公信力,2018年1月18日下午,由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处长舒斌同志、副处长罗毅敏同志,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副主任孙以前同志,昆明市真元公证处公证员罗肖梅同志组成的规范执业行为检查组一行四人,对昆明市东骏公证处规范执业行为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指导。官渡区司法局局长宁艳萍同志、副局长魏学良同志、公律科科长包志凌同志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东骏公证处办证大厅内关于“明确告知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和新修订的“公证收费标准”的公式及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视察。随后,检查组一行在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采取听取汇报及现场抽查公证卷宗的方式同步进行。由东骏公证处主任杨志红同志向检查组详细汇报机构基本情况、2017年度的业务开展情况及此次检查重点涉及的“自愿公证”、“五不准”规定、“新收费标准”的公示和执行等情况。同时,检查组的两位资深公证员随机抽查卷宗,重点检查公证处自2017年12月1日起办理的买卖、委托、继承、协议书、涉外等33件公证卷宗。
官渡区司法局局长宁艳萍同志围绕公证处的现状、业务发展方向及下一步的打算等方面与检查组同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针对东骏公证处的实际情况,省厅公证工作处处长舒斌同志对公证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极富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公证处规范执业行为方面所做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东骏公证处继续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加强机构管理确保积极稳妥的完成公证改革,保持与时俱进的理念发展公证事业。
东骏公证处将继续保持昂扬的进取精神,高度重视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工作,严格按照《公证法》及各级部门关于公证执业的相关规定,加强公证质量监督力度,努力为推动全省公证事业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