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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司法局统筹运用商会调解室 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11-30 10:40:02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官渡长安网

官渡区司法局统筹运用商会调解室

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今年4月,全国工商联和司法部印发《全国工商联 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后,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结合官渡区实际,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普法办、区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到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加强宣传发动和统筹协调,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促进平安官渡、和谐官渡建设。

区法院、区工商联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区委号召,迎难而上,抢抓机遇,努力实现商户参与调解模式的创新突破。针对辖区商家与客户之间出现矛盾“数量多、矛盾集中、频率快”的特点,联合建立了商会调解室,及时运用官渡法院机关和官渡法庭的两个商会调解室为主阵地,以在全区二十三个市场、行业协会建立的商会调解工作室、商会调解工作组织为基础,全面打造科学化、规范化、一体化的商会调解工作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推动“七五”普法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了积极努力和尝试。

11月2日,官渡区商会调解室案件入选云南省高院发布的十大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充分显示了商会调解室为官渡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的强有力保障。11月6日,部分非公企业界全国人大代表到我区视察工作,商会调解室受到了代表们的深切关注,部分代表认真了解商会调解室工作成果,对商会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18年1月-9月,各商会调解室化解纠纷5292件官渡区商会调解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被人民日报以《商会调解:诉讼之外的不错选择》进行了报道。

通过建立完善商会调解室,依托云南省汽车摩托车市场行业协会、昆明汽车摩托车配件行业商会的行业带动效果,以专业技术为切入点,联系商户和客户为纽带,人性化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与行业相关的纠纷化解和调解,通过这一创新措施商会调解室成功化解了大量诉前纠纷,以人性化的创新模式化解纠纷矛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形成以商会调解室为核心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解纷服务平台,不断优化经商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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