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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检察建议,提案件质量,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19-03-28 10:53:45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官渡长安网

发检察建议,提案件质量,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2018年以来,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强调检察机关发挥各项职能作用,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依法有效运行,推动保护生态环境“最严格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在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的同时,还从案件审查、法律监督、积极发出检察建议等各方面,全方面位发挥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努力筑起一道司法屏障守护祖国的“绿水青山”。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方式,在办理保护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可以有效解决具体问题,提升案件质量,促进行政机关、侦查机关等依法履职,实现良好法律效果,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近日,区检察院就针对近期移送审查起诉的一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向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官渡分局发出一份检察建议。该份检察建议是在审查办理的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取证方向、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与检院存在较大分歧,导致部分案件因证据问题没有得以顺利起诉。为了更加有效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针对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分析,提出具体整改建议,以便引导此类案件更加高质量地侦办。

该份检察建议以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具体案例作分析,以法规法条做解释,分别从:一、部分案件犯罪主体不适合,没有严格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二、部分案件嫌疑人对所占土地的属性不清,主观故意难以认定;三、对被占用土地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处理不全面,可能存在遗漏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事实的情况;四、部分案件出现被占用土地性质不同机构认定结论不一致的情况;五、被占用土地毁坏程度鉴定缺乏详细认定标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并逐条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措施。通过建议要求侦查机关在侦办此类案件中应当加强对案件的全方位取证,做到每一个犯罪行为、犯罪故意、犯罪情节均有证据予以印证,做到刑事违法与行政违法既要严格区分又要有效衔接。同时,对于部分疑难重大、敏感特殊案件,及时与检察机关联系,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的时机、方向和重点,形成合力共建共治。

检察建议发出后,得到了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官渡分局的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该局逐条进行了对照整改,并在七日函复区检察院。下一步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会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和侦查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环境治理的司法保障,使天更蓝水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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