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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法院采用“要素式 无书记员记录” 模式集中审理33件案件
发布时间:2021-03-03 09:36:32作者:官渡区政法委来源:官渡长安网

2月26日,官渡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集中开庭审理33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与往日庭审不同的是,审判席上只有法官一人,书记员席位处无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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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将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法庭记录,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再另行制作书面笔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庭审记录即告完成”,曾惠祥法官庭审前介绍了此次庭审模式,随着法槌落下,仅用18分钟就完成33件案件集中审理。

法官助理在庭审前就组织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引导当事人核对账目,对无争议事实进行固定。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当事人签署《庭审记录方式告知书》,随后录音录像系统启动,“无书记员庭审”模式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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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录音录像技术具有高度还原的特点,可以充分反映庭审过程的真实、完整、客观、全面,体现了直接言辞原则的要求”曾惠祥法官表示,此次庭审全程无书记员记录,传统纸质庭审笔录被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用时明显缩短,庭审效率显著提高这是官渡区人民法院首次尝试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法庭记录,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一次探索。

官渡区人民法院采用“要素式 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不仅大幅提升庭审效率,还使司法服务更人性化程序更透明化过程更高效化。此外,书记员从庭审记录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参与到送达、校对、卷宗报结归档、文书上网等其他辅助性工作中,工作职责更加明晰,人力资源得到优化整合,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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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逐步推进,随着技术细节的不断磨合,将对庭审记录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官渡法院速裁法庭蔡家瑶庭长表示,“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在提高庭审效率的同时,也给法官带来了挑战法官除了需要熟练掌握数字庭审系统及互联网庭审系统,而且需要在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需要提前阅卷了解案情,列好庭审提纲,庭审过程中集中注意力,完善庭审记录框架内容,记录好庭审流程的时间节点和审理要点,对可能出现的具体技术细节问题做好充分应对,庭审结束后及时宣判,避免重新观看庭审录像。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官渡区人民法在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同步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法庭记录,从记载庭审活动的完整性、真实性方面有效促进了程序公正,保证了庭审活动的正当性,同时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方便了法官办案,已成为提高审判质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以及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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