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其中就包括这起“曹某铭集资诈骗案”。
2012年底以来,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 “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
为了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团队成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
在公园、菜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发放小礼品吸引关注,邀请老人到公司参加活动;
向老人不断灌输新型养老、金融养老的概念,宣传老龄健康、老龄金融各类养老项目;
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
2019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曹某铭上诉,2020年6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没有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以入股、投资、预定等名义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其他投资回报,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吸收资金的,就是非法集资,不能因其以养老产业政策、公司前景、承诺高额回报等为噱头,就误以为是合法业务,不顾风险进行投资。
此外,以预定养老公寓床位为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资的戴某平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亲情关怀、溢价回购手段向老年人集资诈骗的许某燕集资诈骗案、假借中医专家诊疗之名诈骗医药费的叶某亚、纪某波等人诈骗案等6件典型案例也在此次一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