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作为国家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现实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工作难度,还存在着不敢管、管不动、管不好的现象。目前,官渡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达900余人,监管对象数在全省居于首位,监管难度大、风险高。罗文建认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必须树立起社区矫正的法律威严。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拟在官渡区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紧扣居住地情况、管控条件、社会危害性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调查评估,持续落实定期报到、教育学习、外出审批等强制性管理措施,对重点、难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到所当面训诫,并到各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2021年,对共计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对违反《社区矫正法》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规定给予训诫、警告或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全年共给予训诫249人次、警告44人次,收监执行25人,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5月,罗文建组织3名省厅驻派民警及9名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2009年至2021年4月30日符合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形解除社区矫正222份档案进行内部交叉评查,对其中符合“九类”案件情形的40件档案进行重点评查。经评查,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基本符合规范,没有发现人员脱管、漏管、失管的情况。
为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转变心态、融入社会,罗文建对官渡区在册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147名重点人员按照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主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协管的工作要求,建立包保管控工作制,动态掌握重点人员的心理情况,因人而异制定教育矫正计划,实现“矫其行、正其心”的目标定位。
社区矫正工作中充满理想和激情,也不乏困难和疑惑。但罗文建一直在用“唯有经霜傲雪,才得芳菲烂漫”激励自己、勉励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书写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