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不仅事关民生福祉,同样事关食品企业的生存发展。近日,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官心”益民团队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以“小”案件“大”民生的检察情怀,做实做透“三个一”,切实守护和保障人民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
一份调研报告,助力高质效办理食品安全案件
在蚕豆、兰花豆中掺进有毒有害的“亚硫酸钠”……食品安全大于天,决不能一诉了之,一办了之,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的检察官用心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检察官深入研究食品安全案件的现状与问题,针对近年来办理的食品安全类案件进行调研,找准“病灶”“痼疾”,因情施策,对症下药。据调研报告显示,该类型的犯罪主要存在活动地点多在城郊区域,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合规监管人员缺乏等情况。
时代在进步,犯罪手段也更隐蔽,针对销售渠道网络化,虚拟身份难辨别这类食品安全类犯罪结构新变化,该院以调查报告为“蓝本”,紧盯问题,解决问题,出实招强举措,针对重点区域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制定执法办案流程指引,真正做到让调研成果有效指导食品安全案件的办理,将每一个食品安全案件办成高质效案件。
一场专项普法,让企业合规经营、让群众吃得放心
3月12日,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官心”益民团队检察官走进食品生产企业密集的滇中新区,联合空港市场监管分局,把问题摆在“台面”上,把对策列在纸面上,为200余名食品生产行业企业代表“以案释法”,上了一堂法治课。针对企业代表的问题难点,检察官对症下药,“手把手”答疑解惑。课后,还给各企业代表发放《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把安全关,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份风险提示函,让生产食品企业防患于未然
为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检察实践,精准把脉施策,做好“法治体检”,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制发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从严格履行各项食品生产相关职责到保证生产、存储、运输各环节达到卫生标准,再到严格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具体提示,引导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在源头上减少诉讼风险,防止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下步,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官心”益民团队将以特色党建促推特色业务发展,脚踏实地干工作,善作善成抓落实,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切实提升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